根据《攀枝花市公路养护总段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攀枝花市金江公路养护段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决定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概况
位于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格镇马勃子村棉花地养护站,土地面积1609.69m²,房屋面积1073m²(一栋2层楼房12间,一栋平房5间,场地)。
二、承租人条件及出租用途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人,承租后可作为商业、办公及其它合法项目场所使用。禁止从事赌博,机械加工等影响居民的项目,行业需符合安全、环保法规。
三、租期及租金
租期为三年,租金均按照中标月租金收取。
四、租金及押金收取方式
租金按年度缴纳,实行提前预缴制(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15日内缴纳第一年度租金),第二年租金应于上一年度租赁期满前15日内缴纳。
押金按三个月租金缴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缴纳),合同终止无息退还。
五、招租底价
本次出租标的租金底价为:1000元/月。
六、报价要求
报价时间:2026年1月22日-2026年2月5日,每天8:30至17:00
地点:攀枝花市金江公路养护段资产管理股办公室。
意向承租人应按规定的报价时间和地点递交报价资料,逾期送达的将不予接受。递交的报价资料须密封,且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则视为作废处理。
报价需提供资料:
1.房屋竞租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盖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5.其他证明文件(若有)。
6.房屋招租报价单
7.承诺书
七、确定中标人
报价结束后,出租招租工作小组确定时间,公开拆封报价资料,攀枝花市金江公路养护段金江段党支部全过程监督。最后确定报价最高的意向承租人为最终承租人,中标人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到攀枝花市金江公路养护段资产管理股办公室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报价资料拆封后,出租招租工作小组首先应对意向承租人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参与报价评比。若因意向承租人采取虚假资格参与报价的,攀枝花市金江公路养护段有权不予接收其报价申请,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攀枝花市金江公路养护段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所有责任由意向承租人承担。
因中标人未按约定时间到攀枝花市金江公路养护段资产管理股办公室签订书面租赁合同,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应当向攀枝花市金江公路养护段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招租工作小组按照意向承租人排名,依次顺延重新选定承租人。
报价日期截止,若仅有1名意向承租人报价,且符合相关报价要求,则直接确定该名意向承租人为最终承租人;若无人报价,则重新启动招租程序或采用其他招租方式对外招租。
八、承租合同相关条款
(一)承租人严禁用房屋向银行作抵押、贷款、转租、分租、转借等,严禁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或损害公共利益的活动。若承租人违反上述规定,出租方有权终止该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对承租人交纳的租赁押金和租金不予退还,涉及法律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承租人严禁随意改变、损坏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如擅自改变、损坏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同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
(三)承租人根据经营需求如需进行合理装修,需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房屋的装饰装修,水、电线路线管等改造、维修部分均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索要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四)承租人必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与五创联动、综合治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实行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立面、包绿化、包文明,严禁在居民楼栋饲养家禽、畜或乱搭乱建,并服从当地社区的相关规定、要求及管理。
(五)承租人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化品,并自行负责自身的人身安全,要做到安全用气、用电,禁止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禁止私接用电线路,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租人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六)承租人因承租人违法违规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房屋租赁期满或未到期,因国家政策调整、征地拆迁、市政建设需要、出租方使用等情况需收回出租房屋时,出租方提前30天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搬出。出租方按承租人实际租住房屋天数计算房屋租金,并对出租房屋验收,房屋无损坏和无异议后,无息退还承租人交纳的租房押金。
(八)合同期限届满,该合同自动解除,承租人应于合同解除后五日内将房屋腾退并交付给出租方。
九、招租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攀枝花市金江公路养护段
联系人:蒙先生 电话:13882331661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东段62号
附件1:房屋竞租申请登记表
附件2:房屋招租报价单
附件3: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