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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养护总段召开“1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会议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7日来源/作者:攀枝花市公路养护总段 浏览量:120

为深刻吸取盐边县“1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做好公路管养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4月10日,总段召开“1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大会。总段党委书记、总段长、安委会主任李光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副总段长孔德华主持会议总段纪委书记、驻总段纪检组组长田拥、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肖敏、谢金英,总段下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一、二、三责任人、生产股股长及班组长代表、机关中层干部等近60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盐边县“1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攀枝花市公安局关于整改“1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问题隐患的通知》金江段就“1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作了检视发言。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科长肖敏对事故调查程序进行了详细解读,从业务安全的角度对公路管养领域重点环节进行了安排部署。

李光明在讲话中指出,“1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尤其是《事故调查报告》提及的问题,要高度重视、深刻反思,认真吸取教训,在全段范围内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李光明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警钟长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围绕大抓落实年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二是要全面排查、细化措施,努力提升本质安全。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细化、采取切实有效工作措施,以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对一时难以整治、需纳入上级资金计划的工程项目,要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同时,要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和项目储备工作,加强沟通汇报,努力争取上级的支持,着力提升公路本质安全。三是要压实责任、强化监管,有效遏制安全风险。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对标对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岗位工作责任,以细化、压实责任到最小工作单位;对参与工程建设的企业,要督促其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力度,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想不到”“看不到”“治不到”的问题,切实有效遏制安全风险。

李光明强调,2024年“五一”节、汛期临近,要围绕养护工作重点和重要时间节点,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公路领域汛期“七不抢”、交通建设领域安全防范“九条措施”,确保平安过节、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