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2日,总段劳动人事科组织各单位劳资人员开展了劳动人事及医保相关政策培训,共计16人参加。
此次培训主要针对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进行剖析解读。特别是针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进行了宣讲,并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政策落地实施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要求各单位对职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通过培训,提升劳资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劳资人员对文件、政策精神的深度理解和把握,不断强化工作职责、弥补工作短板,进一步抓牢做实劳动人事工作,提升劳资人员的整体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