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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段开展汛期安全专项督查工作(二)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3日来源/作者:攀枝花市公路养护总段 浏览量:247

717日至18日,总段行政负责人蒋聂带领总段汛期安全专项督查组对大渡口公路养护管理段和机械工程处防汛减灾、地质灾害防治、安全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首先听取了受检单位关于汛期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仔细检查了传达贯彻省政府、省厅、市、局等领导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地质灾害隐患点安全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专项整治、落实相关责任人、汛期值班值守等工作台账和资料情况;认真分析汛期安全管理工作要点,总结工作经验,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和建议。随后督查组对受检单位管养路段地质灾害隐患点、场站、施工工地,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查看,并就加强上述地段位置的安全管理和防汛减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交换了意见。



结合内业资料检查和公路安全隐患点防控、场站及施工现场查看情况,督查组指出,单位党政工领导班子务必高度重视抓好汛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群策群力,组织协调本单位资源大力支持开展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单位安全形势持续可控。


针对下一步工作,督查组强调:一是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相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安全责任人的责任、职能职责要分清楚),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位职工。二是及时调整安全工作思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将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公路构筑物、交通附属设施一并纳入排查范围,建立好隐患点清单,坚持边排查边整改,逐项治理销号,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规范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提示标志标牌。安排专人负责重点路段巡查观察,严格按照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省厅文件要求,及时将排查结果移交当地人民政府。三是全面做好防汛抢险的准备工作,及时掌握天气预报信息并传递到一线班组,提前做好相关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四是坚持安全管理工作痕迹化,做好安全工作基础台账。安全工作分类分项要准确,巡查记录要仔细,问题跟踪和处治的基础资料要全面。五是坚持做好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连续性。六是切实抓好本单位养护工作、党建和廉政建设工作。七是进一步加大施工作业现场和拌合站的安全管理及巡查检查,抓好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搭建脚手架和施工作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完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警示提示标识标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八是持续抓好消防安全、反恐防范、职业健康、食品卫生和环保工作的落实。




审核:杨永攀    责任编辑:文静